根据省市人社局、财政局文件精神,我县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。这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、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。
此次调整办法是:一、退休、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,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(生活费)的10%增加基本养老金(生活费)。二、退休、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,月增资不足180元的,再增5%,且对增加5%部分达不到40元的增至40元,但累计不超过180元。三、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(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,下同)不足75周岁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,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、40元和50元;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20元、30元和40元。另外,这次调整还适当增发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:1.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[1983]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,每人每月增发330元。2.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,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,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。3.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发50元。4.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(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、小手工业者、小业主),每人每月增发50元。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,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。
据测算,我县共有22889人参加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,人均月调整167.1元,补发部分5月份全部到位,6月份起执行新标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