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执行《居住证暂行条例》,切实加强对我县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户管理服务,县公安局结合实际,组建县城流动人口管理队伍。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30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:县城流动人口协管员
二、招聘条件:
1、政治可靠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,自愿从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;
2、年龄18至45周岁,有特殊技能、专长人员经批准可放宽至48周岁;
3、身体健康,无残疾、无传染性疾病;
4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5、具有相应的危机操作应用和普通话口头表达能力;
6、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被公安机关解聘过的经历。
三、待遇:
流动人口协管员基本工资1470元,外加每人每月100元考核奖。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满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缴纳职工五项保险金。
四、报名时间:2016年3月10日至3月15日
五、报名电话:86158113(吕警官)、86158109(周警官)
六、报名地址:公安路1号(双湖公园南县公安局户政中队)
七、携带证件: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建湖县公安局
二0一六年三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