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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湖县公安局招录专职社区警务辅助人员80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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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 发布日期:2017-08-02
(此招聘报名已截止)
为切实加强公安队伍建设,弥补警力不足,强化社区基础工作,建湖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社区警务辅助人员80名,从事派出所社区警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录原则
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公开报名,择优招录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责任心强、热爱警辅工作;
2.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,其直系亲属无重大犯罪记录;
3.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,无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情形。
4.身体健康,无残疾、无传染性疾等病,身高1.68以上,男性;
5.文化程度:高中以上(含中专,大专文化及退伍军人优先),会电脑操作;
6.年龄:18—50周岁;
7.限各派出所本辖区户籍常住人员。
三、岗位设置
派出所专职社区警务辅助人员80名,其中治安专项办2名、城中8名、城北4名、城南4名、近湖4名、开发区4名、钟庄3名、上冈7名、冈东3名、草堰口3名、冈西3名、庆丰5名、芦沟4名、沿河4名、颜单3名、九龙口4名、恒济3名、建阳5名、高作4名、宝塔3名。
四、招录程序
1.招录工作按报名、资格审查、体检、考试、聘用合同签订等步骤进行。
2.报名时间:
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
。
3.报名地点:各派出所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。
4.报名须知: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;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5.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,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。
五、招录形式
经资格审查、体检、考试合格后,确定拟录用对象。试用期3 个月。试用期满,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。
六、录用人员待遇
待遇享受最低工资标准,实行基础工资和竞争激励工资,按政策交纳劳动保险。
2017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