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充实建湖公安特警队伍力量,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反恐、防暴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,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。根据岗位需求,经研究,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公开公正、平等竞争、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
建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防暴辅警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党的领导、热爱祖国,志愿从事服务公安工作;
2、拟招录人员为男性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明显疾病,无传染性疾病,无纹身,身高1.70以上;
3、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,具有普通高中(中专)以上文化;
4、共产党员、退伍军人优先。
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1、受过刑事处罚、行政处理的;
2、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;
3、受党纪、行政处分、处分期未满的;
4、曾被公安机关辞退、开除的;
5、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。
四、工资待遇
试用期3个月,发放基础工资。试用期满合格后,按建湖县公安局录用防暴辅警标准2600元(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)按月发放,工资按政策适时调整。
五、报名办法
1、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05月10日;
2、报名地点:建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;
3、报名方法:报名者持毕业证(退伍证)、身份证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领取《建湖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》报名。
六、资格审查
报名时所提供的各种信息、证件、证明必须真实完整,发现有弄虚作假的,立刻取消招聘资格。
七、考试
考试分笔试、体能测试和面试。笔试内容包括信息化常识、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所从事岗位要求、纪律制度;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*4往返跑、立定跳远、俯卧撑、1000米跑步;面试测试项目包括应试者语言组织、现场应变等。
八、体检
根据综合成绩,研究确定体检人员。
九、录用和使用
对体检合格者,组织考察。考察合格人员经岗前培训达标后,由建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试用三个月,试用合格者由建湖县公安局用工办与录用人员签定用工合同,录用人员由巡特警大使用管理。
十、报名电话
徐先生 18112850912
吴女士 0515--86158599
建湖县公安局
2019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