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,上调比例为10%。4月16日笔者从建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,从今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新农保养老金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10%。我县新农保起步较早,2007年在全市率先试点,2010年实现农村适龄参保人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基础养老金发放“两个全覆盖”,截至2011年底,新农保参保人数达25.1332万人,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达10.7653万人,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人员1.755万人;2010年底,我县又参照新农保的做法,在全市率先出台了《建湖县城镇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实施办法》,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,截至2011年底,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人数达7348人。今年,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,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,让社会保障阳光普照城乡居民,4月8日,经县长常务会研究,决定对我县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作进一步调整,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: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新农保养老金领取标准。凡全县参加新农保且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,从今年1月1日起,养老金待遇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%。二是增加缴费档次。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省统一的十二个缴费档次,即100元至1200元、每增加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,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,多缴多得,增加了城乡参保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标准的空间。三是提高缴费人员财政补贴标准。从今年1月1日起,县财政补贴由原来的补贴30元一个标准,调整为:凡参保缴费100元、200元的,县财政补贴30元;缴费300元、400元的,县财政补贴40元;缴费500元以上的,县财政补贴50元。四是出台激励措施。为进一步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,从今年起对参保缴费年限超过15年,且达到领取年龄时,缴费每超一年,基础养老金增加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