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高作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幸福家园社区工作者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
(二)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
(三)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为会计、统计、计算机、中文、法律等相关专业;
(四)受过党纪、政纪处分,刑事处罚,正在立案审查的,不得报考。
二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报名时间:2015年6月5日-6月20日(工作日报名)。
报名地点:建湖县高作镇党委组织办公室(镇政府办公楼三楼西第三间)。
报名时,考生填写《2015年建湖县高作镇招聘幸福家园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》,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:①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、户籍证明、身份证等;②社会人员须提交毕业证、户籍证明、身份证等。③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;交报名费100元/人。
三、考试办法
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,择优录用。笔试开考比例为1:3。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、建湖县情等,笔试时间另行通知,大致为7月5日左右。笔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: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参考人数确定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应变能力、沟通能力及其它综合素质。最后按笔试占40%、面试占6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。
四、体检考察
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,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、考察人选。人选确定后,统一进行体检(体检费自理),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,由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,提供的相关信息、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。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聘用,放弃体检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。
五、聘用人员待遇
试用期生活费1000元/月,试用期三个月;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;考核合格的,一经录用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按1500元/月执行,以后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,并按企业标准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金。解决建湖与高作往返乘车证。
六、注意事项
领取准考证、笔试、面试、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高作镇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jsgz.gov.cn/)、建湖日报、爱建湖网站发布,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电话畅通,并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,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,责任自负。
咨询电话:高作镇党委组织办公室 金慧 15061665899
附:高作镇招聘幸福家园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
建湖县高作镇人民政府
2015年6月1日